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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权集中的激励效应——基于企业风险承担视角的检验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李文贵



【摘 要】 大量研究认为,决策权集中会弱化董事会的监督效果而不利于企业良好发展,但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采取集权配置的比例却呈逐步上升趋势。对此,从企业风险承担的视角出发,以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和检验决策权集中的激励效应及其经济后果。研究发现,决策权集中对企业研发支出和资本投资等风险性投资活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这种促进作用主要存在于非国有企业。同时,集权企业比分权企业拥有更多的专利数量和更高的专利授权比例。在Heckman两阶段回归、PSM配对样本以及适当变更衡量指标等稳健性检验中,上述结论始终成立。研究为决策权集中的激励效应和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提供了新的实证证据,也为企业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治理机制带来现实启示。

【关键词】 决策权集中; 两职合一; 风险承担; 激励效应

【中图分类号】 F2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2)06-0002-09





一、引言

根据Fama and Jensen的研究,企业的决策过程可以分为提议、审批、执行和监督四个环节。其中提议和执行被视为决策管理权,审批和监督则被视为决策控制权。长期以来,如何配置企业的决策管理权和决策控制权始终是公司治理领域的核心话题。从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出发,大量文献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集权结构违背了控制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原则,不利于董事会监督拥有自利动机的管理层,会导致管理层权力膨胀,带来更严重的代理问题。然而,中国上市公司采取决策权集中的比例却由2003年的大约12%增加至2017年的大约30%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企业选择决策权集中呢?Brickley et al.提出,决策权集中可能成为企业治理实践中对管理者的一种非物质激励。根据组织行为理论,个体不仅存在物质方面的需求,而且存在高层次的多种精神需求。决策权集中能通过满足管理者对成就感、荣誉感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等精神层面的需求,更彻底地激发管理者的工作责任感和努力程度,最终优化决策并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企业风险承担的视角探讨决策权集中的激励效应。


全文请参阅《会计之友》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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