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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激励、管理层自我交易与大股东监督

——基于达安基因的案例研究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胡本源 


【摘 要】 文章以达安集团为例,分析发现该公司高管薪酬激励方案具有明显的管理层自我交易特征,而在内部治理机制没有发挥监督作用的情况下,国有大股东事后通过免除责任人的董事职务发挥了监督作用。薪酬并不是国企高管的一种重要激励,国企高管的政治晋升激励以及政府寻求高管和员工间的社会平衡是现有文献对这一现象的解释。这一现象的另一种解释是为了防止拥有私人信息的国企高管利用自我交易增加自己的薪酬,当内部治理机制无法有效制约管理层时,政府作为股东的反应是事前主动降低高管薪酬对企业业绩的依赖。

【关键词】 高管薪酬;管理层自我交易;大股东监督;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4)18-0002-07

一、引言

 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改革成为一项事关国企改革成败的关键任务。代理理论认为将经理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协同的一种方式是让经理人的报酬成为企业业绩的函数。国有企业经理人与作为所有者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的代理冲突,理论上与企业业绩挂钩的高管薪酬合约可以用来激励国企高管,从而降低代理成本。为了检验薪酬是否为国企高管提供了有效激励,学者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高管薪酬对企业业绩的敏感性。研究发现: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对业绩的敏感性较弱,这表明对国企高管而言,薪酬并不是一种重要的激励。现有文献认为这一现象是因为:第一,国企高管的激励主要来自政治晋升,即国有企业高管努力工作的激励来自于他们有机会晋升到行政级别更高的企业或政府部门;第二,国企高管薪酬受到管制是因为政府要寻求国有企业内部高管和员工之间的社会平衡。


 全文请参阅《会计之友》2024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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